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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联通组织参加2024年档案法实施条例培训

时间:2024-04-25     

4月11日-12日,根据集团公司及国家档案局和天津市档案局要求,天津联通组织全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了由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举办的《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培训采用“线上教学平台”方式,天津联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室共58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分别在公司主会场及所属单位分会场参加培训,并通过线上考试获取了电子版《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帮助档案工作者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与应用能力,进一步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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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邀请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洁鸿做开班动员讲话,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立法部一局副局长贾渭茜、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保管部副主任常建宏、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副司长郝晨辉授课。各位专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档案事业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条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专章讲授,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细化档案法有关规定。详细介绍了档案法《实施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逐条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参训人员全面理解条例的内涵和意义。并结合信息化发展的趋势,重点阐述了信息化档案管理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档案法的角度,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加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完善法律责任,对损坏、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实施条例》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素养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实践能力,掌握了更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技巧,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能够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实现档案管理的高品质服务和效率,为稳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展望未来,天津联通将以《中国联通档案管理办法》为根本遵循,对标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把理论知识落到实际,提高全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规范意识。

天津联通也将继续秉承“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理念,弘扬红色文化,重视文化传承,务实笃行、开拓进取、加大档案管理监督指导力度,以新气象、新作为谱写天津联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中国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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